高雄女確診「請病假8天」遭開除!老闆竟罵:妳為何要快篩 下場慘了

記者: 寧于晨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高雄女確診「請病假8天」遭開除!老闆竟罵:妳為何要快篩 下場慘了

高雄市左營區某家食品雜貨行一名簡姓女員工,去年6月5日因確診新冠發燒向龔姓老闆請假,怎料卻反遭老闆責罵:「公司都缺人,為什麼還要快篩?」隨後將她解雇,簡女不服提確認關係訴訟,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龔男違法解雇,除保住簡女工作,龔男還需給付2萬5134元薪水。

判決書指出,簡女去年5月2日開始到這家食品雜貨行工作,負責商品包裝和銷售,每天工作7小時,月休5日,月薪為2萬6000元,並在每個月1日及15日分別給付1萬3000元;然而同年6月5日,簡女因身體不適、發燒,快篩確診新冠肺炎後,依衛生局規定自6月5日~12日,居家隔離治療8天。

高雄簡女確診隔離請病假遭老闆當場開除

▲一明女子因確診隔離,請8天病假卻被老闆開除。(示意圖/Shutterstock)

不過,當簡女將確診一事轉告龔男和另一名陳姓員工、再依照規定請病假時,卻遭老闆斥責:「公司都已經人手不足了,為什麼還要快篩?」甚至還當場被告知不用再到店裡上班,讓她感到相當傻眼,並質疑龔男直接將她開除已違反《勞基法》,因此提起訴訟,且除了爭取工作外,同時還要求老闆給付2022年6月1日至4日的工資3467元、病假折半工資3467元,以及同年6月13日至7月3日的薪資共1萬8200元,合計為2萬5134元,且還要龔男提繳2個月上班期間的勞工退休金至她的個人專戶。

針對指控,龔男辯稱他與簡女並無雇傭關係,還稱他不是老闆,只是受雇另一名蔡姓業者的司機,撇清他與簡女的雇傭責任;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參考簡女與龔男的對話紀錄發現,龔男一直以「老闆」自居,討論店裡事務時也都稱店裡是「我店」,簡女應徵時,也是龔男向她說明工作內容及薪水,因此認定他就是商店的實際經營者,和簡女的確存在僱傭關係。

法官接著指出,簡女確診後龔男就透過店裡員工傳話讓簡女不用再來上班,可見龔男開除簡女是因為她確診,與《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規定雇主得解僱勞工之事由明顯不符,雙方的僱傭關係自然也不會因為他的違法解僱而終止,最終裁定簡女勝訴,除保住簡女工作,龔男還要再給付2萬5134元薪水,並提撥3326元退休金至簡女個人專戶,全案仍可上訴。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2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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