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建廈門一名楊姓律師熱愛閱讀與分享書籍,過去3年來在網路上賣了4萬多本二手書,結果被文化局認定違法,遭行政處開罰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2萬元)。
▲律師在網路上出售二手書,竟遭文化局開罰122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綜合陸媒報導,楊男家中藏書眾多,大學時期萌生了變賣二手書的想法,2009年至2011年間,他透過網路平台「孔夫子舊書網」開設線上書店,賣出不計其數的二手書,總金額約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7.5萬),不料2021年4月,廈門集美區文化市場突然寄函通知,稱楊男在二手書網站的售書行為已超過零星小額交易的範疇,應當屬於「未經許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因此決定開罰人民幣28.3萬元(約新台幣122萬元),但楊男認為,他合法處置自己的二手書,不應當受到限制,憤而要求當局召開聽證會,以求公道。
法院審理時,認為楊男在網路上出售自己的二手書,符合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情形,依法不需要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但楊男所出售的3.9萬本二手書中,包括2.6萬本「港台違禁出版物」,應當按照《出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事實上,在無違禁品的情況下,出售自己的二手書是合法的,而且依照中國《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若一年內交易額未達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3.6萬元)就不必做相關註冊,但要注意的是,中國法律嚴格禁止港台違禁出版物流通,若出售的的二手書涉及到出版物相關法規,就必須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否則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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