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改組!修正《組織法》 氣象局、觀光局「升格為署」

記者: 陳怡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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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改組!修正《組織法》 氣象局、觀光局「升格為署」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及《交通部組織法》修正案,針對兩部門的組織進行調整。經濟部將原有的11個業務單位、6個輔助單位及13個行政機關,整併為6個業務單位、6個輔助單位及10個三級行政機關。此外,交通部將負責交通建設籌劃、監督、交通行政及產業業務,轄下執掌7個三級行政機關。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將經濟部、交通部重新改組。(圖/立法院)

經濟部將新設「商業發展署」,以規劃推動商業服務業政策,同時將「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及「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署」改制為署。此次組織改造重點包括成立「產業園區管理局」,將科技產業園區單一窗口服務能量擴散至產業園區;「礦務局」與「地調所」整併為「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以達到全方位地質管理;另為因應氣候變遷與自然環境的不確定性,「水利署」續留經濟部,益於有效整合民生與產業用水。

交通部則經修正案明定負責交通建設籌劃、監督、交通行政及產業業務,轄下執掌7個三級行政機關,包含升格為「署」的氣象署、觀光署以及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此次調整使交通部掌理的事項更加完整,包括鐵路、大眾捷運與公路建設的政策、工程籌劃、監督及管理,氣象業務之發展,交通領域的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政策的推動,以及智慧運輸科技創新、數據應用、資訊服務與資訊安全的政策規劃、管理、監督。同時,交通部將致力於交通數位轉型的輔導及推動。

另外為保障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人員的權益,立法院三讀條文新增規定,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其有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以辦法定之;至於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已參加勞工保險者,得以改任時審定的職務,選擇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調任其他職務或升任高一官等時,應依規定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適用原法令規定,繼續任原職至離職或退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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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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