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新竹小客車左轉「撞死路人」 自首後法官輕判8個月

記者: 林昕哲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行人地獄!新竹小客車左轉「撞死路人」 自首後法官輕判8個月

新竹縣竹北市的三民路上,一場令人痛心的意外發生。去年八月,一名張姓男子在行駛小客車左轉時,竟然沒有注意到一名正要穿越斑馬線的行人。撞擊之後,受害者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張男因自首,新竹地院依據刑法第62條減輕其刑,最後判決過失致死罪有期徒刑8個月,仍可上訴。

▲ 一名男子過馬路時遭車輛撞上,傷重不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據判決書顯示,去年8月17日晚上8點40分,24歲的張男駕駛著小客車沿竹北市三民路南北行駛。在三民路與中正東路的交岔口,他試圖左轉時卻未留意呂姓行人即將穿越斑馬線,結果以車身左前方撞倒了呂男。

事故發生後,呂男頭部著地,被迅速送往東元醫院急救。然而,經過近9小時的搶救,呂男在隔天凌晨5時27分因顱內出血引發的中樞神經性衰竭不幸身亡。檢察官指出,當時的天氣晴朗,路面乾燥且有照明設施。然而,張男在左轉彎時卻未能注意往來行人,更未遵循讓行人優先通行的規定,因此導致這起悲劇的發生。

起訴書中提到,張男在警察到達現場後主動自首。雖然他與受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協議,但至今尚未依照協議支付賠償金。法官綜合考量張男無前科、素行良好及具有高職教育程度等因素,依據刑法第62條減輕其刑。最後,法院以過失致死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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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0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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