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疫情已解封,彰化縣伸港鄉仍宣佈要發錢!鄉長黃永欽表示,自2020年計畫發放1200元振興禮金後,因缺乏法源依據便遲遲沒下文,直到今年自治條例訂定完成、終於能合法發放,故預計7月將與台電生活扶助金1000元同步送出,屆時每位鄉民均可領到2200元。
▲彰化縣伸港鄉即將發錢!(圖/由記者拍攝)
黃永欽在臉書上表示,因疫情3年多來整體經濟面下滑、伸港鄉民生活不易,因此鄉公所排除萬難,提出發放全體鄉民今年度一次性振興禮金,屆時每人均可拿新台幣1200元,再加上台電扶助金1000元,故每位鄉民今年都能領到2200元,「感謝鄉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及全體代表全力相挺通過本案。」
事實上,自2020年疫情期間中央發放振興3倍券後,彰化縣和美鎮就宣佈要加碼每人600元現金,而身為「鄰居」的伸港鄉當時也有意跟進,但卻礙於沒法源依據,加上鄉代會投票後退回提案,最終導致發錢無解。
黃永欽說明,鄉公所發放振興禮金的自治條例今年已訂定完成,本月也獲鄉代全體同意通過,故取得發放法源依據後,鄉民即可每人獲得1200元現今,若以目前伸港鄉人口約3.8萬人來計算,總共約需4600萬元經費,且預計7月將和台電促協金1000元同步發放,故每人合計可領2200元。
▲彰化縣伸港鄉完成自治條例訂定後,本月獲鄉代全體同意通過,將發放鄉民新台幣1200元振興禮金。(圖/翻攝自臉書/延續再造伸港鄉 黄永欽)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公佈「112年發放居民生活扶助金及一次性經濟振興金通知」,發放方式將採匯款、現場領取等2種,請民眾擇一辦理,至於相關資訊如下,如有其他問題亦可致電伸港鄉公所04-7982010轉115(陳小姐):
一、匯款方式
(一)請提供戶長之伸港鄉農會帳戶或郵局帳戶, 於5月1日~5月12日受理匯款申請,預計6月30日撥款入帳。(中午不休息,請送至民政課收件)
(二)本年度提出申請受領者,同意作為日後撥發此生活扶助金之用;亦即自110年度以後提出申請者,於次年度未遷出本鄉者及戶內人口數異動者,無須重新辦理;惟若戶長或存摺異動,仍須自行提出申請。
(三)一次性經濟振興金,凡自110年度後已申辦以匯款方式撥付生活扶助金者,若請領戶長及存摺均無異動,則無須提出匯款申請,該戶振興金將以直接匯入戶長存摺方式辦理,如未於5月30日前提出不匯款之申請者,該款項入帳後將不得再對領取方式提出異議。
二、現場領取現金方式
現場發放時間預訂自7月3日~7月14日止(現場領取通知書預訂於6月中旬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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