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刑入獄,直到關了1年半後才於本月21日獲准假釋出獄,豈料兒子陳致中如今又因涉及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而被處1年刑,併科罰金150萬元,媳婦黃睿靚則被處10月刑,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全數遭沒收。事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致中確定將入獄服刑,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17:45更新】
針對刑責,陳致中今(26)日稍早在臉書上發文回應:「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致中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確定將入獄服刑。(圖/翻攝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
回顧整起案件,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擔心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被發現,指示兒子陳致中、黃睿靚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帳戶,讓哥哥吳景茂將兩案犯罪所得轉入洗錢。黃睿靚於2006年12月21日在陳致中的陪同下,在瑞士美林銀行開立「Sorbona」、「Sorbona2」兩個帳戶,而吳景茂則於隔年依吳淑珍指示,將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合計美金859萬餘元,匯入「Sorbona」帳戶;陳致中再由「Sorbona」帳戶轉帳美金1000萬元至「Sorbona2」帳戶。
黃睿靚以寶昌公司名義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信託公司,開立2個代號的帳戶後,和陳致中將兩案犯罪所得匯入寶昌公司帳戶。而陳致中則透過海外銀行成立Galahad公司並開設2個帳戶,再將寶昌公司帳戶中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移轉至Galahad公司帳戶。
事後,因上述海外帳戶鉅額資金在短期內頻繁流動,進而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且陳致中、黃睿靚無法有合理說明,經通報後瑞士聯邦檢察署認定有洗錢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凍結2個紙上信託公司的帳戶資產,共計美金2242萬餘元,並向台灣檢察機關申請司法協助,才因此揭發案情。
▲陳致中因涉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終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
更二審認為,陳致中、黃睿靚雖在審理時否認犯行,但吳淑珍龍潭購地案收賄罪、南港展覽館案圖利罪已被判刑確定,加上陳致中、黃睿靚也曾坦承犯行,且扁珍涉犯貪汙罪嫌遭訴時,經媒體接連以重大消息大肆報導,理當知悉的兩人卻在此敏感時刻,向銀行人員謊稱資金是黃睿靚父親贈予,撇清與扁珍有關,認定兩人知道資金來源是重大犯罪所得,各依洗錢罪判刑, 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至於吳淑珍的洗錢罪將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等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吳淑珍雖請假未出席高院更二審,但委由律師辯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已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