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像是: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均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而是改為「建議」戴口罩,故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若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帶您來看!
▲指揮中心擬於4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醫療照護機構
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則像是: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活動。
▲即便鬆綁規範,有「8大特定環境」仍需配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有發燒、呼吸道症狀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之情況,亦或是通風不良之場合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另有「5大特殊情境」則建議配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強調,屆時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來進一步掌握疫情變化,同時也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亦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民眾應儘速完成接種,以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之考量面向及支持理由。(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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