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宣布「再發1萬元」!4/1起受理3類人申請 發放時機曝光

記者: 陳怡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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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宣布「再發1萬元」!4/1起受理3類人申請 發放時機曝光

新竹縣自從83年就開始發放敬老津貼,但94年8月1日後才設籍者領不到,縣長楊文科去年宣布首發1萬元敬老禮金共有2193位長輩符合申請資格並受惠。考量人口快速增長並考量財政,新竹縣府今(27日)宣布今年將續發1萬元禮金,並同樣維持排富原則並不影響中央對縣府補助款的前提,從4月1日到9月30日都能受理申請。

▲新竹縣政府宣布今年續發1萬元敬老禮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新竹縣府社會處公告,此次發放敬老禮金的符合資格者共有3類,分別為112年12月31日前已滿65歲,於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並繼續設籍居住,截至申請日當日已連續設籍本縣滿10年者,若前一年度已申請通過者也無須再度申請。但在最近一年內於國內居住未滿183天者、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員工、驚政府補助收容安置、遭入獄羈押或拘禁者不得領取這筆敬老禮金。

▲新竹縣政府宣布今年續發1萬元敬老禮金。(圖/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供)

另外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為求社會資源之公平、合理運用,這次同樣設置排富條件,若個人110年綜合所得合計50萬元以上、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老農(漁)福利津貼;領有榮民就養給與等,以上五類人也不得領取。

新竹縣社會處公告此次敬老禮金分為兩梯次領取,若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暫定年中第一梯次發放;今年6月到9月30日才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則暫定年底發放這筆敬老年金。社會處提醒今年申請的長輩請務必在期限內,備妥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如有疑問可洽詢新竹縣各公所或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27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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