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遺體丟榮總太平間10年!她「狂放鳥不領」鼻酸原因曝 遭判棄屍罪

記者: 寧于晨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父遺體丟榮總太平間10年!她「狂放鳥不領」鼻酸原因曝 遭判棄屍罪

台北市一名張姓老翁2011年因病在台北榮總離世,院方多次通知其連姓女兒領回遺體卻遭冷處理,導致遺體擺放在醫院太平間超過10年,不得已提告連女。而被依遺棄屍體罪遭起訴的連女,雖於去年11月向法官允諾「12月20日一定領回」卻又再次放鳥,法院15日再開庭時,連女否認罪名,並再次以經濟困難、無能力處理為由,承諾會在4月底處理好一切手續。

老翁病逝後被冰存於榮總太平間超過10年

▲老翁病逝後被冰存於榮總太平間超過10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現年65歲連女去年在庭上表示,父親過世前都是她一肩扛起醫療債務,加上弟弟、妹妹人相繼生病,經濟陷入困頓才會一直將亡父存放在太平間。儘管榮總曾建議她「樹葬」,但她希望可以讓父母土葬同穴,也認為這是身為女兒應負的責任,不願接受外界幫忙,也不想把責任丟給得癌症的家人們「兄弟姐妹很困難...我不忍心再把責任丟給他們,否則真的永無翻身之日」。

 

士林地院15日在準備程序庭就犯罪事實部分,詢問連女是否認罪以及有無遺棄屍體犯意,連女否認罪名並表示「只是經濟比較困難,大概4月底前可處理好」,她坦言,醫院說要協助,但認為這是自己的事,不需要醫院幫忙,主要是相關費用的籌措受醫療費太貴影響,希望法官能多給一些時間處理。

 

法官回應表示案件都將進入審理,認為案件已拖太久,且連女說辭與上次開庭相同,並詢問被害家屬席上的連姓胞妹是否有意願幫忙處理?連姓胞妹回答,她左眼看不見,找不到工作,而家中4姊妹狀況都不好;連女見狀則再喊,4月底一定處理,並哭訴自己年紀大了,若接受社會幫助,會沒能力和時間還完人情,且借錢比登天還難,不想父親下輩子還要背負人情債。

 

台北榮總2020年報案提告時指出,連女多次允諾會處理,卻多次以經濟困難、無能力處理為由推託,即便醫院曾多次建議可採簡單不失隆重的聯合公祭方式處理後事,費用也可由基金會協助支付,但仍遭到連女拒絕。士檢偵查後,依遺棄屍體罪嫌及民法「子女應孝敬父母」精神與習俗,認連女有殮葬義務,再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部分,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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