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BA球星魔獸霍華德(Dwight Howard)加盟台灣聯盟雲豹,短短7分鐘就就將4場賽事的門票全數售光;BLACKPINK今年3月18也將在高雄國家運動場(世運主場館)開唱,4.5萬張門票秒殺,黃牛票一度炒到40萬元。究竟「秒殺」是粉絲手速太快?還是台灣的黃牛過於猖獗?有什麼方式可以杜絕這種風氣?
其實台灣黃牛的崛起,在國際間「臭名遠播」,過去韓國男團SUPER JUNIOR來台開唱,票才剛開賣3分鐘就立即售罄,黃牛票一度喊到10幾萬,當時隊長利特還開直播無奈的說,台灣會加開第三場演唱會,就是因為有太多黃牛,但他卻無力阻止這種事發生,讓他十分非常生氣。對此,粉絲直呼,黃牛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BLACKPINK演唱會門票遭黃牛喊價至40萬。(圖/翻攝自BLACKPINK粉專)
除了演唱會出現黃牛,現在連到醫院掛號都有可能出現類似的情形發生,現在在各行各業都出現「代購」風潮,小從排隊幫忙買蛋黃酥,再以高價出售;大大至連醫院掛號都能「代掛」,讓台大醫院名醫施景中醫師也在臉書上喊話:「請那些代掛號公司,放過我的門診吧。因為有醫療需求的病人掛不進來!」
對於黃牛風氣,業界開始推出限制購票或是實名制銷售的方式,試圖阻止黃牛購票。但平台年代售票系統坦言,其實限制張數也只是讓黃牛不那麼方便購票,黃牛現在已經進化到有「黃牛機器人」以程式購票,所以根本無法將此行為鏟草除根。
▲除了演唱會,代掛號也是非常不好的風氣。(圖/消基會提供)
許多民眾怒氣沖沖的詢問消基會,難道沒有方法或是法律可以整治黃牛亂象嗎?對此,消基會表示,目只能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來對付黃牛。
問題的真正根源在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4 條第2款規定中的「轉售圖利」,必須是黃牛已經出售運輸、遊樂票券,有了「轉售圖利」既遂的行為才能處罰,若僅是意圖轉售,在「轉售圖利」尚未既遂前的未遂階段,現行條文無法處罰。
▲除了演唱會,代掛號也是非常不好的風氣。(圖/消基會提供)
若由警方向黃牛購票取得轉售圖利之證據,又可能因為釣魚行為,證據不被法院採認,因此,目前的法令給了黃牛極大空間去獲利,成為社會上令人無可奈何的狀況。也由於黃牛行為取締不易,使得主管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興趣缺缺,非常不願意繼續主管此項業務,認為應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售票活動的主管機關,例如文化部(演唱會)、體育署(運動賽事),在各自業管範圍內,設法管制黃牛行為。甚至認為目前黃牛行為並不妨害安寧秩序,建議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4 條第2款規定。
消基會認為連警察也認為不易取締的黃牛行為,交給文化、體育主管機關等毫無與黃牛交手經驗的單位執行取締,將更無法達成遏止黃牛的政策目標,因此不可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4 條第2款規定。消基會建議可適度修改前開規定,修改為:「意圖轉售營利者」,只要有了加價轉售的想法,並且上架陳列,就可以加以處罰,才有機會遏阻黃牛橫行。
▲消基會呼籲修法。(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建議將條文修正為「二、非供自用,意圖轉售謀取利益,購買運輸、遊樂票券且上架陳列販賣者。」或是「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意圖謀取利益,轉售圖利且上架陳列販賣者。」由於黃牛多半透過網站、社群平台販售票券,極易辨認,只要給予主管機關充足的法律依據,就可以將黃牛在兜售階段就加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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