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音樂女老師詹慧玲,2021年間因在桃園中壢火車站拒絕葉姓警員盤查、大罵對方很蠢,慘遭對方當街大外割摔傷,甚至還被逮捕上銬,並依《侮辱公務員罪》移送法辦。事後,詹慧玲憤而提告葉員濫權,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將依兩罪嫌分別判處葉員4月、6月徒刑,而中壢警分局則對此回應將尊重判決結果。
▲中壢女老師上課途中遭違法盤查、逮捕,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將判處當事員警10月刑。(示意圖/ENews)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4月22日,當天詹慧玲搭火車至中壢後火車站,結果卻在前往附近排練室上課途中,被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員依「神情緊張」遂上前盤查,但詹慧玲拒絕臨檢並大罵葉員「真的很蠢」、「你做的事情違反你的工作」,結果慘遭對方大外割摔傷,兩人互控傷害。直到同年10月26日,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雙方均為不起訴處分,事後詹慧玲聲請再議,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同年12月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案情出現逆轉,檢方依刑事訴訟法將葉員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詹慧玲當時外表整潔、神色正常,但葉員以身體阻擋其離去,並要求她等待支援警力到場後前往派出所查驗身分,行為已構成以強暴方式妨害詹慧玲行動自由權利,因此詹慧玲對葉員的違法行為評論「真的很蠢」等語,屬於捍衛自己權利的合理言論,並非意在貶損葉員。事後,葉員將詹慧玲壓制在地,藉口對方妨害公務而加以違法逮捕,不僅造成詹慧玲受傷,同時還嚴重影響人民對警察的信賴、損害警察形象,所為誠屬不該,最終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別判處葉員4月、6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中壢警分局指出,對於此案結果予以尊重,為了捍衛警方執法尊嚴、保障員警合法執行公權力及持續關懷員警於訴訟期間身心狀態,後續將對員警提供相關法律協助及啟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機制。此外,未來除了將精進員警執法技巧外,警方也會要求處理任何案件都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並注意比例原則,以維護警察形象,同時呼籲民眾在警方到場處事時,應保持理性平和、配合及支持警察執法,為維護社會秩序與治安穩定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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