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震撼彈!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18日)審議通過,將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遠傳電信和亞太電信合併2大申請案。但合併之後,2大業者的頻寬就會超標違法,因此這兩項合併案有但書,NCC要求兩家需在限期前改正頻寬超標問題。
▲NCC於今(18日)例行記者會公布兩大電信將正式合併。(圖/翻攝自NCC)
台灣大哥大宣布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分別是在去年2月10日、3月23日向NCC遞交申請,NCC對此在去年9月底召開聽證會,歷時近1年審議通過。雖然合併案後續還得經過公平會同意,但這也意味著台灣電信「新三國時代」即將到來。
不過由於合併後,兩大電信業者的頻寬都將涉及超標違法,因此NCC提出附款要求,要台灣大及遠傳都須在2024年6月前,以無償繳回、交換或交易頻寬等方式,限期改正頻寬超標問題。先前遠傳已同意此但書,而台灣大則不斷爭取,希望以電信事業間讓與合併等因素變化以及公共利益考量,保留10MHz頻寬,甚至一度在昨(17日)傳出不打算併了,但如今仍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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