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姓科技公司董事長因懷疑妻子出軌,於是在妻子的筆記型電腦安裝側錄程式,藉機取得她的LINE帳號密碼,再登入她的電子郵件信箱,夫妻倆為此撕破臉。錢男遭檢方起訴後,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事後妻子主張患上憂鬱症,加碼提告求償180萬元,最終被高等法院裁定駁回。
▲ 錢男記下妻子的LINE帳號密碼,接著透過同一組密碼成功登入對方的Gmail帳戶。(示意圖/ENews)
判決書中指出,錢男與妻子結婚超過20年,育有一名女兒,2018年7月間錢男發現妻子和其他男人互通電子郵件,懷疑妻子不忠,於同年8月14日上午在妻子的筆電安裝側錄程式,並記下妻子的LINE帳號密碼,接著透過同一組密碼成功登入對方的Gmail帳戶,進而得知妻子與一名男子早在同年3月就開始聯繫,兩人之間有諸多超越正常友誼關係的曖昧對話,還在2個月內頻繁見面8次,甚至做出牽手、輕撫臉龐、擁抱、親吻、互訴愛意等親密行為。
不倫戀曝光後,錢男反被妻子告上法院,指控他的行為侵犯隱私權。法院審理時,認定錢男利用電腦技術入侵妻子的LINE帳戶監控,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錢男被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 妻子自稱罹患憂鬱症,向錢男求償180萬元。(示意圖/ENews)
妻子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錢男的行為導致她長期處於恐懼不安之中,不僅罹患憂鬱症,近2年來也經常病倒,結果因學校調課困難、同事負擔而承受無形壓力,被迫在2021年提早從學校退休,因此要求錢男賠償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共180萬元。
不過,高等法院審理發現,妻子早在2013年間就有精神科的就診紀錄,代表事件前就有焦慮症、憂鬱症,2018年11月回診時,雖然有提到遭丈夫家暴,但一切只是她的自述,並非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判斷,加上她沒具體描述遭受何種家庭暴力,也拒絕揭露就診病歷,難認疾病與事件有因果關係,不能以此為由求償。另外,合議庭指出,妻子在2018年12月5日提出刑事告訴,卻延宕至2021年6月才訴請求償,已逾2年請求權時效,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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