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多萬存款被銀行行員私自轉走 法官二審判決:存戶負8成責任

記者: 寧于晨
中國 | | 觀看數:0
5400多萬存款被銀行行員私自轉走 法官二審判決:存戶負8成責任

中國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一對夫妻將做生意多年積攢的資產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400萬元)存在銀行內,沒想到竟全數被銀行行員私自轉走,痛失錢財的夫妻倆對銀行提出告訴,但二審結果出爐,仍維持一審原判,認定原告人對存款損失應承擔80%的責任。

▲5400多萬存款被銀行行員私自轉走,法官二審維持原判,存戶負8成責任。(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顯示,針對丁女對自身財產是否盡到安全保管的注意義務,應否承擔過錯責任的爭議,山西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般情況下,存款人辦理個人儲蓄業務前,對個人帳戶資產情況應當知曉,否則無法辦理後續的個人儲蓄業務。而丁女長期將身份證等交給他人,對應當預見可能發生的不法侵害,未採取任何防範措施,未對自身財產盡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義務,應對自身的財產損失承擔主要過錯責任,一審判決其對存款損失承擔80%的責任,並無不當。

 

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丁姓婦女和丈夫在清徐縣做了一輩子生意,期間嘗試過各行各業,不辭辛勞地工作讓他們積攢了一筆不小的財富,並將錢存進當地規模較大的清徐農商行。2017年,銀行經理同為丁氏夫妻的遠方親戚,找上門來希望夫妻倆幫助其完成理財任務,儘管王男這次提出的要求是以自己的名義投資理財,但信任王男的丁女並不疑有他,答應幫忙。於是,丁女先後給王男轉了400萬(約新台幣1800萬元)和100萬(約新台幣450萬元),共計5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50萬元)。

 

報導指出,丁女丈夫曾向王男索取購買理財產品的憑證,卻被其以代為保管為藉口推脫,後來丁女多次詢問理財進展,王男則以「到年底才能到期」、「單位職工的理財必須單位領導批准後才能取出來」等理由說服丁女。2019年3月份,王男告知丁女「500萬理財已經取出來了,連本帶利共是543萬」。

 

話鋒一轉,王男又稱,銀行推出政策,若行員能完成20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39萬元)的存款任務,就有資格擔任主任行長一職,並以此為由說服丁女夫婦將理財取出的500萬連本帶利直接轉存。丁女丈夫認為這是好事便再次鬆口答應,甚至還將手頭上200萬活期轉成定期來表達支持。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王男根本沒有將原先的500萬用於理財,連本帶利的543萬更是無稽之談。

丁女收到假回單

▲丁女收到王男精心準備的假回單。(图/翻攝自九派新聞)

2019年3月7日,丁女和王男一起來到清徐農商行某營業點,辦理轉存業務,期間王男利用電腦製作了兩張清徐農商行的假回單,並用事先從單位大廳取得的存款單蒙混過關,丁女對這次交易並沒有起任何疑心,在她的認知裡,543萬和200萬都轉成一年定期存在自己的銀行帳戶上。一個月之後,丁女又將到期3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6萬元)轉存為定期,次日又將到期的200萬繼續轉存為定期。至此,丁女已在該銀行累計「存入」1,200萬元巨款。

 

辦理好相關事宜後,王男提出要幫丁女領取定期存款的禮品,並拿走了兩張存單和丁女的身份證。王男供稱,在拿到存單和身份證後,他便以丁女代理人的身份將錢轉走進自己父親的銀行帳號裡,爾後又分轉給其他人。王男父親亦供述稱,自己的銀行卡在4月份被王男使用過,當月有多筆大額交易記錄。

清徐農商行某營業點

▲清徐農商行某營業點。(图/翻攝自九派新聞)

丁女兒子回憶,存單和身份證被拿走後,他們曾多次向王男索回,但被王男以「存單和身份證在單位保險櫃裡,管保險櫃的人生病請假了」為理由推辭。在多次索要無果後,一家人終於起了疑心,堵住王男逼其歸還了身份證,但依舊沒有存單。當年6月,丁女拿著身份證去銀行查看存款情況,這才發現1200萬元早已不翼而飛。

 

察覺事情不妙後,丁女一家當即和銀行交涉,當天晚上,銀行派員前往丁女家證實錢已被王男轉走「他們說這麼大的事不可能是王某自己一個人做的,要繼續調查。」事後他們去銀行溝通進展,卻只得到一個「在調查」的籠統回覆。百般無奈之下,丁女兒子最終只好選擇報警。9月19日,王男因涉嫌詐騙罪被拘留,隨著警方介入調查,王男稱自己因為倒貸欠下巨額債務才會偷偷將丁女的錢轉走,所有盜領的錢都被他用來周轉和還款付息。王男最終因涉嫌詐騙罪被公訴,一審、二審都獲判無期徒刑。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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