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許多嫁出去的女兒們都會不禁想問「除夕能不能回娘家吃團圓飯」、「一定要等到初二才能回娘家嗎」等,不過命理專家柯柏成對此解析,「過年不能回娘家」這件事其實並沒任何典籍可依據,至於這項習俗則隱藏著兩大起源,但他認為習俗是可隨著時代變遷的,因此現今時代也沒理由繼續堅持初二才能回娘家。
柯柏成指出,習俗的形成大約可從兩個方向去探討,一是宗法制度、二是環境因素;按廈門大學易中天教授所整理周禮的宗法制度核心只有三件事情,分別為:嫡長子繼承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封建制度,因此從制禮作樂的周禮制度後,起碼維持了數百年的社會穩定,但仍可明確的說,沒任何一部先秦時期的儒道家典籍曾提及「過年不能回娘家」,所以這是沒經典的根據,最多只能說是後人因時空環境演變出來的說詞。
▲傳統習俗上,嫁出去的女兒僅能於過年初二回娘家。(示意圖/Shutterstock)
不過,柯柏成認為有一個環境因素是可確定的,且這個源頭其實是慈悲的本意。在古代,出嫁女兒要回娘家時是不可能一個人回家的,太平盛世還好,若遇上世道不平更是危險,所以古代女子回門一般都是要和夫君一起回門,一但吵著拖丈夫回娘家,就會造成丈夫家中無人,為了讓夫家的過年興盛,另一方面的私心也想讓女兒在夫家好過,讓夫家當作真正的家人,就開始恐嚇剛出嫁的女兒不可除夕過年回來,恐嚇的方法包括以下狀況:
1、出嫁女兒回家過年,會散盡娘家財
出嫁之後就有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說法,意指女兒已不再屬於自家,因為女兒是無法為自己家族延續香火的,之後所生的子孫都屬外家姓,雖然說女兒生的孩子仍與本家有著血緣關係的存在,但依照宗法制度是不可能承繼香火。
有這樣一個說法:「三十的火兒,十五的燈兒」,這句話寓意為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再看到娘家燈火的,否則會讓娘家在新的一年裡無法生財,影響娘家財運,也就是這樣的原因,造成了古代出嫁女兒不能在年三十回家過年。
▲柯柏成解析,其實「過年不能回娘家」的習俗並沒任何典籍可依據。(示意圖/資料庫)
2、出嫁女兒陰氣重,三十回娘家會趕走娘家的祖宗福澤
新的一年還沒到,出嫁女兒就先回娘家的話,自家老祖宗就無法回家過年了,而娘家或沒了老祖宗的保佑,那麼娘家祖宗福澤就會變淡,這樣會很不吉利,且若祖宗不能歸位,神靈也無法召喚,這樣家裡人日後出門就會身帶晦氣、世代衰運,甚為不祥。
柯柏成認為,經過時代變遷,許多古代的問題現在已不存在,例如娘家和婆家的距離在古代可能就要走上三天三夜,但現在全台已成一日生活圈,且古代是宗族大家庭,現代則已是核心小家庭社會,且以上理由完全沒經典理論根據,無論儒、道兩家找不到,更不用說強調日日是好日的佛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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