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非本國籍人士在台確診,均由台灣負擔隔離治療用費,從今年4月至10月總計花費約3.2億元。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若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其隔離治療費用均由確診者自付。
▲ 明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其隔離治療費用須自付。(示意圖/Shutterstock)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如果外國人確診,輕症隔離治療費用大約是1200元至1300元,中重症隔離治療費用則大約是5萬至6萬5000元,統計從4月至10月間,輕症總花費為3.14億元,中重症總花費為596萬。
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明年1月1日起調整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若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及在台受聘僱的外籍人士,包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在國內確診,其隔離治療費用將由政府預算支應。至於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若在台期間確診,其住院隔離治療費用、隔離治療當日與相關急診費用、抗病毒藥物費用、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等,需由確診者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也提到,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一旦快篩陽性,不得使用視訊診療,而是必須前往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的「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就醫,如經醫師評估確診,將依現行「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收治住院隔離治療,或由衛生局安排至集中檢疫所、加強型防疫旅館或衛生局指定地點進行居家照護,直到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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