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一名27歲賴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行經青年路時不慎與一輛轎車擦撞,導致人車倒地、手腳擦挫傷,警方趕至現場核對身分後,意外發現賴男竟是橋頭地檢署所發佈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於是將他上銬送醫,豈料此舉卻讓賴男這一臉懵反問:「通緝喔?」
▲賴男遭遇車禍後,意外發現自己竟是通緝犯。(示意圖/ENews)
鳳山分局2日下午14時許接獲一起車禍報案,當時賴男正騎乘機車行經青年路,結果卻不慎與前方一輛白色轎車發生擦撞,隨後巡邏員警便第一時間趕抵處理。案發後,賴男全身擦挫傷且右手脫臼,痛到倒在地上無法動彈,至於該輛轎車右側也被撞至凹陷,洪姓女駕駛則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警方也趕緊通報救護車到場協助送醫。
不過,在等待救護人員替賴男檢傷的過程中,警方透過警用電腦查詢身分意外發現,賴男竟是橋頭地檢署11月3日發佈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因此員警便馬上跳上救護車陪同賴男,並告知對方「你已成為通緝犯」,讓賴男一臉錯愕,不敢相信自己瞬間被通緝。
經警方比對照片和身分證,賴男疑似因沒收受到法院的司法文書,才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事,而在他默默接受自己的「特殊身分」後,警方便將他銬在救護車病床上並戒護送醫,後續也將上銬帶回派出所,解送橋頭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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