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包養網站竟衍生成性侵案件?一名北部黃姓男子與台中某女子在包養網站相識,2人到旅館開房間,事後女子卻提告黃男性侵,黃男頻喊冤,認為雙方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經過一連串訴訟,法院勘驗證據時,發現女子曾傳訊息表示「希望能有6萬」,認定雙方性行為並無違反意願,一、二審都判黃無罪。
▲ 女子指控男子性侵,卻因一句話成為對方無罪鐵證。(示意圖,非雙方當事人/Shutterstock)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透過知名包養網站「甜心花園」認識女子,於今年2月19日相約在台中市見面,當天到餐廳用餐後,黃男邀請女子到旅館休息,並發生性關係。未料,事後女子報警提告,堅稱黃男違反她的意願,在旅館內對她上下其手,還強行脫掉她的衣褲,最後性侵得逞。
黃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2人到旅館後,他先去洗澡,留下女子獨自坐在房裡,若在愛撫、親吻後,不想發生性關係,大可趁他去洗澡時逃離現場或是打電話求援,但女子並沒有這麼做,反而跟他像情侶一樣發生性行為,隨後他還開車送女子回家。
一審法官勘驗2人在案發後的訊息紀錄,發現女子曾傳訊詢問「今天可以陪我嗎?」、「你會付錢給我嗎?你都做了我的第一次」、「上包養網就是因為經濟有需求」、「長期的話一個月能提供多少生活費」等,黃男反問「希望多少呢」,女子則回覆「希望可以有6萬元」。
法官認為,女子與黃男前往旅館時,應對可能發生性行為有認識,事後還傳訊要求每月提供6萬元的生活費,但因為雙方價錢沒談攏,女子沒有拿到錢,才誣告黃男性侵,最終判黃男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仍採相同看法,維持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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