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2014年涉嫌合宜宅弊案,認罪後繳公庫2億元,被判2年徒刑,2017年又因涉犯大巨蛋、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4案,遭檢方依行賄、圖利等罪起訴,以10億元交保,且被求刑24年。歷經5年審理,台北地院今(28)日判趙藤雄7年徒刑,可上訴。
▲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圖/翻攝自 臉書/趙藤雄經典人生之旅)
檢方指出,「大巨蛋弊案」的案情和被告間法律共犯關係錯綜複雜,當時與遠雄議約的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刪除大巨蛋權利金的約定、圖利遠雄得標,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則涉嫌審查時放水,不僅向台建中心嚴姓承辦員施壓,還打點台建中心評委,甚至改「台北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李、許2人涉犯圖利罪,台建中心5名評委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財報不實部分,趙藤雄自10多年前開始,以墊高顧問費等方式掏空遠雄建設6億多元,甚至透過親人將大巨蛋工地建材下腳料變賣所得481萬餘元納入私人小金庫,而趙藤雄的長子趙文嘉時任遠雄建設董事長,次子趙信清則時任遠雄人壽總經理,父子3人涉嫌在財報中隱匿關係人交易,因此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財報不實罪起訴父子3人。
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部分,趙藤雄指示部屬將1200萬元的設計案,交給時任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劉演交,拉攏對方暗助土城開發案。此外,他還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幫對方投標大巨蛋建案清運土方生意,對方則藉由質詢施壓新北市府,以護航遠雄在土城海山煤礦的開發案。之後,趙藤雄以價值10萬元的人蔘禮盒等好處,行賄時任新北市府城鄉局科長海治平,結果對方在審議遠雄申請的新莊安泰段土地開發案時,違法放寬容積率。
至於眷改弊案,2013年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擔任該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時,涉嫌利用收受趙藤雄逾千萬元賄賂,讓遠雄取得新竹、台中、台南等眷村共20多億元的改建標案,因此依貪污等罪起訴洪嘉宏、趙藤雄與白手套黃慶銘等人。
此案共有31人被起訴,包括趙藤雄長子趙文嘉、次子趙信清,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等人。判決結果指出,趙藤雄被判7年、李述德被判9年,周勝考被判10年6個月,洪嘉宏被判8年2月,趙文嘉、趙信清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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