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飯店去年發生健身房猝死意外!呂姓男子於晚間使用跑步機時,因不明原因滑落陷入昏厥,而飯店人員直到一小時後,才發現呂男倒地緊急送醫,經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家屬認為,飯店無確實監管健身房,有存在過失疑慮,因此對中科飯店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飯店確實有疏失,需賠償家屬350萬,全案仍可上訴。
▲中科大飯店須賠償家屬350萬餘元。(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呂姓男子於去年1月11日投宿中科大飯店,於21時26分進入飯店2樓的健身房使用跑步機,接著在21時59分不慎從跑步機上跌落。起初呂男右手還有動作,背部也有起伏,直到3分鐘後,身體再無任何動靜。
直到接近23時,飯店人員巡查時才發現呂男,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死因為高血壓引發的心因性休克。事後家屬以「飯店未確實監管健身房,導致未能及時就醫」為由,向飯店求償撫慰金、喪葬費以及子女撫養費共724萬元。
中科大飯店於庭審時主張,因健身房採登記制,不過度巡視是為了維護客戶隱私。法院最終認為,呂男明知自身有高血壓病史,卻無視「高血壓者不得使用」公告,仍要進入健身房運動,本身需負擔5成的過失責任,另外,因飯店人為配置不足,沒有隨時掌握飯店內的情況,進而導致呂男延誤就醫身亡,因此飯店要負賠償責任,共計判賠新台幣35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