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界封為雞排妹「御用律師」的王啓任,被控今年1月起跟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軍人、醫生、工程師等40人,詐得「和解金」1137萬元、「律師諮詢費」117萬元。王啓任否認與集團主嫌徐智威合作犯案,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王啓任違背律師道德與專業,對王啓任起訴,並求刑7年以上。
▲ 王啓任被檢方認定是仙人跳主謀。(示意圖 / 翻攝自 Pixabay)
現年30歲的王啓任是「雞排妹」鄭采勻常用律師,他曾是新北地院刑事庭法官助理,後來考上律師執照,實習完就自己出來開業,十分懂得從名人身上替自己打知名度。
起訴指出,32歲的集團主嫌徐智威在高雄經營應召站,前年與21歲的陳姓女子合作,找來徐智威的杜姓女友和簡姓女友人,在包養網站上找尋有意長期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當嫖客上勾後,陳女就到嫖客指定地點進行性交易,對象為年齡25歲至58歲的軍人、醫生、企業主等社會名流。
事後,徐智威以陳女父親的身分現身,向嫖客謊稱陳女是未成年少女,再藉由王啓任的律師身分出面談和解收錢,否則就要鬧上警局,前後共40人受害,每人被詐3萬至100萬元,不法所得共1137萬元,由徐智威和王啓任均分。除了仙人跳之外,王啓任還大玩兩面手法,私下向嫖客收取「律師諮詢費」,幫忙解決嫖客涉兒少法官司,額外詐得117萬元。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王啓任在此案中位居主謀位置,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共同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及違反戶籍法等罪,對王啓任、徐智威及同案張姓被告起訴,並審酌王啓任通過國家考試,竟違背「法律為民」精神,濫用民眾對律師專業的信任,勾結不法集團,行詐騙恐嚇、牟取暴利,犯罪手法拙劣,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處刑,具體求刑7年以上,並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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