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意圖輕生卻下不了手,於去年6月某日凌晨手持空氣槍、戴上小丑面具,到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朝值班台前玻璃門開槍,哭著希望員警反擊開槍將他擊斃,最後遭到員警制伏,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發現他幼時喪母、又被酗酒父親家暴的可憐身世,多次想尋短,最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仍將他判刑1年3月、併科1萬5千元罰金,緩刑3年。
▲(示意圖/Canva)
判決書指出,25歲張男去年6月4日凌晨1時32分許,戴上網購的小丑面具,手持空氣槍到芬園分駐所,朝值班台前玻璃門的開關按鈕射擊2槍,當時值班的蘇姓員警見狀,喝令他將放下槍支,但張男期間反复拿起槍支抵住自己的頭,員警見狀只能不斷安撫,讓他不要激動,過程約3、4分鐘,另一名巡邏員警回來,蘇員對外大喊要同事注意安全,巡邏警員先是躲避了解情況後又與張男扭打,最後2名員警合力將其制伏。
張男事後向法官坦認不諱,空氣槍是他為了玩生存遊而在網上購買,故意戴著奇怪的小丑面具,抵住門的按鈕射擊,沒有朝人射擊,為的就是希望員警會開槍打死他,尋死的他,並沒有恐嚇及妨害公務的意思。張男也在法庭供稱,他小學時母親病故,姊也因車禍過世,父親在世時長期飲酒,且有家暴行為,後來也因肝硬化過世。
張男表示,自己後來曾發生一次大車禍被撞擊昏迷,自此失眠、憂鬱情況加劇,經常因回想到車禍場景而感到害怕、做惡夢,因此多次割腕、欲開車朝山谷衝,且有服用大量安眠藥的習慣,但仍因睡不著、也死不了,才會有持槍朝分駐所開槍的行為,希望員警能將他一擊斃命。
法官也發現張男過去曾前往身心科診所及醫院看診,被醫師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為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及精神科診斷為重鬱症;衡量張男的成長過程以及深受精神疾病困擾、已積極就醫治療仍有思慮不周等情狀,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因此幫其減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諭知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1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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