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坤輿科技在造橋鄉龍昇村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引發地方居民組自救會,在場區門口抗爭多時,不料今(21)天凌晨3點發生流血衝突,造成警民8人受傷送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稍早宣判,坤輿因沒有依法實施環評,縣府做成讓坤輿設掩埋場的行政處分無效,縣府應停止相關行政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 坤輿掩埋場爆發激烈衝突。(圖/翻攝自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據了解,苗栗縣政府在2002年3月4日,同意坤輿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設置。今年4月1日,坤輿第三度向縣府提出試運轉計劃,苗栗縣政府依據環保署核定發給業者試運轉許可,因此業者將在這2天進場「全量試運轉」。
▲ 受傷警民都已送院治療。(圖/翻攝自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不過,自救會在掩埋場入口擺放大型水泥塊,於是業者決定出動怪手清除水泥路障,引來自救會號召將近百人到場,隔著鐵柵欄聚集抗議,且封閉大門不讓大卡車進場。最終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坤輿人員向外噴灑辣椒水,同時從場內丟出石塊、交通錐,場外則有民眾拿起椅子向內丟擲反擊,導致警民8人受傷送醫,以及多民民眾的頭部遭砸傷、滿臉是血,場面相當混亂。警方趕到現場維持秩序,並組成人牆將雙方隔開,直到上午近9時,雙方仍持續僵持。
▲ 警方趕到現場維持秩序。(圖/翻攝自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
對此,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天上午8時宣判,指出坤輿設置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位於山坡地,整體面積超過2公頃,但坤輿在申請許可開發時,卻沒有依法實施環評,也沒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送縣府審查,因此認定縣府做成讓坤輿設置掩埋場的行政處分無效,縣府應停止相關行政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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