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3個月快篩陽爭議多!張上淳回應二度確診定義

記者: 寧于晨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確診3個月快篩陽爭議多!張上淳回應二度確診定義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嚴峻,雖然確診數已脫離高原期,但數據仍未大幅下降,且近期有許多確診後在3個月內再度「快篩陽」,因而衍生出不少爭議,讓外界對於「二度感染」跟「復發」的定義陷入困惑。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昨日下午召集專家舉行會議討論,會中拍板定調,確診3個月內若再度快篩陽,即使症狀變嚴重,除非檢驗證明感染到其他病毒株,否則一律不視為二度感染,而是「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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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回應二度確診定義。(示意圖/Canva)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透露,昨天專家會議最終達成共識,把染疫患者在病況改善後,卻又再度惡化的狀況,區分成「復發」與「二度感染」兩種。張上淳提到,確診康復後,有可能還是會在快篩中驗出陽性,這是所謂「陰陰陽陽」的階段,若採PCR篩檢應該會驗出Ct值逾30,數值偏高的結果。但只要民眾症狀沒有明顯惡化或有所變化,原則上不會被當作「復發」或「二度感染」,除非PCR驗出Ct值有明顯的二度下降,又出現染疫風險,才會做後續定義。

 

張上淳說,新冠肺炎「復發」,基本是指患者病情一度好轉,卻又在短時間內再度惡化,同時快篩結果「由陰轉陽」,他指出,復發一般常見發生在確診後2周內,此時經醫師判定需進行第2次通報,並採取相關防疫作為。

 

至於「二度感染」則是指在確診3個月後,患者又染疫的情況。若發生在1個月到3個月內,要確診為二度感染,則需透過基因定序等方式證實病患感染到「不同變異株」。張上淳強調,同一種病毒株在短時間二度感染的機率非常小,但因每個案例狀況不同,特殊案例可由醫師,透過臨床實際狀況去做個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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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回應,只要經過醫師判定是二次染疫,隔離期間無法工作的勞工從第4天起,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傷病給付。(示意圖/Canva)

此外,針對勞工關心二度感染需再度居家照護,是否可申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的問題,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陳慧敏回應,只要經過醫師判定是二次染疫,不論是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在隔離期間無法工作、使勞工未能拿到原有薪資,從第4天起,同樣也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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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06-1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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