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妻遭豬肉攤老闆搞大肚子!她卻回:是陌生網友的種

記者: 寧于晨
社會新聞 | | 觀看數:0
警察妻遭豬肉攤老闆搞大肚子!她卻回:是陌生網友的種

新竹一名張姓警察和妻子婚後不久便感情失和,結婚期間妻子多次離家租屋,卻要求男方每週至少要咻1到2次,張男覺得其中有詐而拒絕,不料1年後就發現妻子懷孕和豬肉攤老闆蘇男外遇,對方還嘲笑他沒本事,老婆才會被搞大肚子,被戴綠帽的張男憤而提告求償,豈料妻子卻辯稱肚子是陌生網友的種,由於孩子沒有生下來無法進行親子鑑定,一審僅認定她曾和蘇男有親密接觸,判2人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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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妻子遭豬肉攤老闆搞大肚子,憤而提告。(示意圖/Canva)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男提告指稱,2017年4月和妻子結婚,但婚後不到2個月女方便以缺乏安全感為由,要求把房子過戶一半給她,遭拒後妻子態度變得相當惡劣,還經常出口譏諷他。同年10月妻子首度離家半年後才回來,2019年再度離家,並多次向他提出每周至少嘿咻1至2次的要求。張男覺得不妥而拒絕,直到2020年2月,發現妻子去醫院驗出懷孕,確認妻子與豬肉攤老闆蘇男有染憤而提告。

 

張男指出,他曾找蘇男理論,結果對方卻回應:「怎麼樣,就是因為你沒本事,所以老婆才會被我搞到大肚子。」此外,他也提供證據,證明2人曾前往溫泉會館同住一房,蘇男也經常進出妻子租屋處,要求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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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妻稱,蘇男好心讓她在豬肉攤工作賺取生活費,絕無外遇蘇男。(示意圖/Canva)

對此,張妻辯稱跟蘇男只是普通朋友,那次泡湯是跟一票朋友同行,並非出軌,又稱自己因婚姻不順,曾被丈夫辱罵「妓女」,又被其呼巴掌險至耳聾才會經常向蘇男傾訴。而蘇男好心讓她在豬肉攤工作賺取生活費,強調2人之間沒有不可告人之事;而張男也口徑一致。至於懷孕一事,張妻向法官強調,並非蘇男的種,「是網路認識的陌生男人,我不知道名字跟身分」。

 

法官查看泉會館監視器畫面發現,張妻與蘇男一前一後進入個人湯屋,直到1個半小時後才離開,顯非普通朋友會做的事;此外,張妻租屋處的電梯監視器也拍到2人同進同出數十次,還在電梯裡親密摟腰,法官認定這2件事都侵害張男的配偶權,審酌後判2人連帶賠償張男20萬元,仍可上訴。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1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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