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新竹科學園區某電子公司上班的廖姓男子,指控已婚的謝姓女同事不斷逼迫他到家中進行性行為,強迫他交出家中鑰匙、還要求他不得與妻子正常互動;新竹地院法官經調查發現,廖男與謝女的對話充滿激情,且雙方都坦承發生關係,因而認定謝女侵害廖妻的配偶權,判賠20萬元。
▲已婚竹科男遭人妻同事硬上,受不了威脅怒提告。(示意圖/Canva)
據《自由時報》報導,廖男透露,他和謝女為同事關係,兩人某次因聊到車子相關話題而熱絡起來,進而互有好感發生關係;事後,謝女明知道他要結婚,竟因嫉妒而不斷威迫他上班前到自家發生關係,並不斷傳送情色對話給他,強迫他不得與妻子正常互動,事後更變本加厲,強迫他交出家中鑰匙,並擅自竊取他手機,存下妻子的電話,傳訊息、打電話,甚至將兩人對話內容傳給廖妻,惡意破壞夫妻婚姻感情。
不僅如此,謝女甚至接連嗆聲「爭執與報復我會慢慢還給你」、「她媽叫什麼名字,我都知道!」、「全家人的FB我都知道!我會展開報復!我不會仁慈了!」、「我會最先告訴他媽媽這不是威脅!是報復!徹底報復!我會非常硬!」等,不堪其擾的廖夫妻憤而提告,並向謝女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謝女辯稱,曾在廖男婚前與其因兩情相悅而進一步交往,兩人雖有聊情色與鹹濕對話,但期間並不長。
法官勘驗兩人對話記錄發現,廖男、謝女已維持「不倫關係」長達近4年時間,從LINE訊息也可看到兩人充滿情色的聊天對話,內容多為討論性行為的過程與感覺,且發生關係次數難以計算,因此認為謝女侵害廖妻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應賠廖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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