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前陣子有一名美國乘客原本想搭乘美國航空前往牙買加度假,可惜她的旅程一開始就不順利。她被美國航空拒絕登機,原因是她的衣服不合航空規定,要求她[多加一件衣服]才可上機。這件穿著露雙肩連身褲裝的羅伊女士,身旁還帶著兒子,生氣的她在社群媒體上分享這個經驗,並詢問大家意見。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飛行乘客因為衣著因素與航空公司起爭執。過去就有一名乘客因為穿著緊身褲,被航空公司以服裝儀容不整為由拒絕她登機。
類似的消息引起廣大正反兩面的評論。但是以當下經驗來說,飛行乘客要如何面對這樣的事件,才能保證自己權利不受損呢? 以下是專家的意見。
1.遵照航空公司指令,事後再抱怨
事實上,除非因為歧視緣故,否則乘客其實沒有多大的申訴管道。因為當乘客一上飛機,就代表要喪失部分的自我權利,機長才是最大的權力指揮官。明智的做法,應該是當下先遵照機員指令,事後再申訴。如果乘客當下跟航空公司硬碰硬,最後還可能觸犯危害飛航安全的重罪,程度與反恐條例相當。
2.在飛機上遭受其他旅客性騷擾,怎麼辦?
確保自己的安全,並且呈報任何犯罪。但是因為資訊的缺乏,讓許多被害者求助無門,航空公司也無法有效遏阻犯罪。專家建議乘客應該當下告知飛機上的工作人員,甚至使用飛航上的無線網路系統報案。
3.航空公司若超售機位,可以強迫旅客下機嗎?
不幸的是,答案是[可以的!] 不過航空公司要給你賠償。根據美國交通部的法規,航空公司可以超售機位,然後要求已經搭上飛機的自願者下機,以換取賠償。但當沒有自願者自願放棄機位時,就是要強迫乘客下機的時候了。
如果你不幸被選到要強迫下機,熟知自己的權利是最重要的。在美國國內線中,如果你因搭下一班航班,比預定時間晚了一到兩小時才到目的地,航空公司要賠償你單程航班相當於票價200%的賠償金。如果你比預定時間晚了兩小時以上,你可以獲得相當於單程票價400%的賠償金。這可是相當大一筆金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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