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進步發展,社會風氣也逐漸向前變化,大眾對於生兒育女的觀念也不再是僅強調延續香火、傳宗接代,家庭有了更多功能。依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105 年至 106 年出生嬰兒的男女性別比由 1.076 下降至 1.071 ,比例已經下降,但是出生的男嬰仍明顯多於女嬰。
舊觀念仍在 重男輕女造成社會緊張
由男女嬰的數量差異來看,這樣的情形顯示出,儘管台灣民風已經相當開放,但「重男輕女」的觀念,在某些家庭還是存在,造成許多媳婦被要求為家庭生產男嬰,抑或在生產前即需要知道胚胎性別等等的家庭緊張社會現象。當一對夫妻在孩子生產前即需要知道嬰兒性別,不少夫妻會進行「胎兒性別篩選」,甚至「性別選擇性墮胎」,來確認嬰兒的性別。在對男女嬰期待不同的前提下,很容易降低父母與孩子間的情感連結,進而無法體會家庭融洽的美好。
除醫療必要 「胚胎選性別」恐觸法
對於「胚胎性別篩選」的情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迎接新生兒的父母,別忘「生男生女一樣好」,除非醫療必要,否則不應進行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墮胎,另外,即使是人工生殖的胚胎,若不是基於醫學理由,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如果選擇胚胎性別的情況經查核發現,即違反人工生殖法第十六條,將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切勿因為對於性別差異的誤解而觸法,同時失去體會家庭和諧共處的樂趣。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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