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果菜批發市場等處抽驗,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7年6月共計抽驗89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9%。
七種蔬果殘留農藥超標 已下架不得販售
此次抽驗,檢驗結果「芹菜」、「九層塔」、「韭菜花」、「紅辣椒」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另有「九層塔」、「百香果」、「黃秋葵」、「朝天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菌劑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法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下架不得販售,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屬臺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衛生局另已通知臺北農產公司,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落實食安從源頭起 農友用藥應正確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法令;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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