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果菜批發市場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7年5月共計抽驗9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7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7.8%。
七件農產品 農藥殘留過量
此次抽驗90件蔬果產品,結果發現,「大陸妹」、「青江菜」、「檸檬」、「黃秋葵」、「茂谷柑」各1件及「油菜」2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菌劑滅普寧、達滅芬,以及殺蟲劑芬普尼、毆殺松、氟尼胺、佈飛松、賽滅寧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令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食安落實靠源頭 民眾應選當季蔬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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