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蚊子館再創為觀光文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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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蚊子館再創為觀光文創基地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陳木村

根據一些資訊及媒體統計報導,全台灣的蚊子館竟然有125座,總計浪費約達227億。我們所謂的蚊子館,以官方名稱為「閒置公共設施」,以民間名稱為「蚊子館」,基本上都是屬於閒置、未加以再創造與、無法使用、甚而是任其荒廢的空間或建築物。可以想像這些蚊子館在初始規劃時,都是非常的洋洋大觀,非常的具有政策使命與願景,但最後卻因為各自政策、政黨之理念不同,再加上法規及政策等各項問題,所以無法立即拆遷或整修、改善,最後寧可閒置或放棄、任其廢置等,追究原因後竟然都是平安無事。

全國蚊子館以台中最多,前三名分別是台中58件、高雄22件、花蓮11件。形成蚊子館的關鍵在於主政者為求表現政績,所以快速通過預算、評估錯誤、不符民情等,造成完工後無法使用。

全台蚊子館如:台北市的迪化溫水游泳池,新北市的八里汙水處理廠的蛋形消化槽,桃園新屋的國家級反恐訓練中心,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苗栗迎逢馬前總統的「馬奮館」,宣揚客家文化的客家圓樓。台中全國唯一且最大的兒童藝術館,台中后里環保公園,台中的清水老人安養中心,南投縣竹山國宅140戶只有出租7戶,台南市的北門多功能魚市大樓,高雄的茄萣停車場,高雄的花卉批發市場,澎湖縣莒光新村及篤行十村,屏東老人長期照護中心等。前述有的因為某些因素而無法繼續進行,也有的尚未完工,有的完工後幾乎無法使用,甚而未使用過。就如曾經有學校老師帶學生去參觀,老師竟然是要他們來這裡了解什麼是「蚊子館」,而不是來參觀此建築的目的與未來發展功能。

前述的蚊子館論地段、造型、建設及資源等,幾乎可以成為當地的地標、示範建築,也不論其初始規劃動機、法規問題、建築瑕吃、後續問題等,既然都已經成為事實,因此與其荒廢、閒置、不知如何後續時,不如就給改為各地方的文創基地或文創觀光園區等,讓其有再創與再生的契機。

雖然建築物初始規劃是有其法規依據,但可以再做修訂與立法,因為初始所有法規是人訂出來的,當然也是必須由人再給修訂或補充,最後還是要人再來後續執行。修改相關法規是因「人」而異,雖然彼此有各自的立場與思考,但如果能屏除己見共謀為社會及經濟發展思考,相信還是有其再生或再創的契機。當初台灣菸酒公司也不是如此嗎,本來也是受制於酒品法規等問題,但最後也是在溝通及協調之下產生共識而修法,才會有今天的觀光酒廠出現。

既然如此,這些蚊子館也是可以再做整合與發揮,讓法規得以有效處理,再透過資源整合方式,導入民間的資源與力量,就當地特色人文與歷史元素,把當地蚊子館再創為文創基地、觀光文創園區等,絕對會有助於對整體經濟發展、地方觀光及創業、就業機會、全民參與等多元價值產生。

JYE

廣闊蚊子館也可以發展成為如此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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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5-3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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