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剖腹產後自然產」議題的討論度日益攀升,醫師診間觀察發現,經常有準媽媽前來門診諮詢,認為只有經歷陣痛產程,才真正成為人母。醫師提醒,曾有剖腹產經驗,或是曾接受子宮肌瘤手術者,選擇自然產具相當危險性。
產婦希望自然產 剖腹傷口癒合不佳作罷
一名33歲的陳太太,第一胎因胎位不正必須剖腹產,但總覺得心理不踏實,於是第二胎希望自然產。經過醫師評估,其子宮壁的剖腹傷口癒合不佳,若採取自然產風險極大,嚴重可能導致子宮破裂,危及胎兒及自身安全。
前胎剖腹產、次胎自然產 子宮壓力增大
台北慈濟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陳怡伶說明,剖腹產或子宮手術後,至少需要半年的恢復期,即使傷口完全癒合,子宮肌肉承受收縮的強度,也不像未開刀前強韌;當次胎自然產進入產程,子宮強力收縮產生強大壓力時,可能會因無法承受壓力導致子宮破裂、母體出血休克、胎兒缺氧,甚至一屍兩命。
曾剖腹詳細評估 才能自然產
陳怡伶醫師建議,剖腹產婦至少要相隔一年再懷孕,並依據前胎剖腹產的原因,例如骨盆大小形狀不適宜自然產、產程遲滯、胎兒是否過大,以及是否有過自然產等條件,判斷孕婦是否適合「剖腹產後自然產」。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7396
喜歡本文請按讚並分享給好友!
健康醫療網https://healthnews.com.tw更多健康資訊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