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為保障國人年節飲食安全,高雄市衛生局自去年底即展開年節食品密集稽查抽驗,第一階段針對食品批發商、大賣場、超市、餐飲業及傳統市場等,執行食品標示稽查及抽驗共計616件,其中有2件不合格食品分別為茼蒿及甜菊梅。
查出2件不合格食品
此次抽驗含蔬果18件、生鮮禽畜水產品21件、蛋品10件、休閒即食食品(瓜子、糖果等)31件、蜜餞17件、肉類加工製品(臘肉、香腸)10件、水產加工製品(蝦米、丁香魚)13件及烘焙製品7件、醃漬蔬果19件,共計抽驗146件,分別檢驗農藥、動物用藥、防腐劑、甜味劑、漂白劑及亞硝酸鹽等。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已立即通知業者將茼蒿及甜菊梅下架不得販售,其中茼蒿檢出農藥殘留容許量超標,已移供應來源商所在地之嘉義縣衛生局依法辦理;餘1件甜菊梅檢出甜味劑超量,經查販售商無法提供來源供應商,將依法裁處。
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可處罰緩
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蔬果經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同法第47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其來源者,則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年節食品儘早食用完畢
長時間食用農藥殘留超標之農產品可能會加重肝、腎負擔、引起腸胃道疾病,甜味劑食用過量會可能會造成腎臟及皮膚不適症狀。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年節食品時,儘量選擇完整包裝的食品,並注意產品包裝之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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