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士的先生在24年前因車禍辭世,她接獲通知、抵達醫院時,先生雖然還有心跳,但已經被判定腦死,她知道先生不可能再回到這個世上和她們母子一起生活;因此,在極為緊迫的時間裡,她毅然決然將丈夫的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包括腎臟、肝臟等,讓六、七個家庭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支持她作下這個決定的,是她相信器官捐贈可以讓先生以不同的使命活在這個世界上。而且直到現在,鄭女士母子仍持續在器官捐贈協會中擔任志工,倡導器官捐贈的重要性。
從腦死到心跳停止 生命最後一哩無法回頭的路
事實上,近十年來,台灣器官捐贈風氣並未有顯著起色,相較於歐美國家,每百萬人有15個以上器官捐贈者,台灣每百萬人平均僅有6個器官捐贈者,主要原因是對於死亡的認定不同!所以,要簽署器官捐贈意願卡之前,首先要了解腦死和心跳停止有何差異。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張忠毅理事長表示,生命走到最終盡頭時,心臟停止跳動導致血液無法供應全身,會使器官和組織功能喪失;而腦死是指腦幹功能無法回復,但無論是否使用機器繼續維持心肺功能,心肺功能也會漸漸停止。
腦死是生命最終一段路的起點,張忠毅理事長提到,在判定腦死,但心肺功能還未完全喪失前,尚可進行心、肺、腎、肝等器官移植,而當心跳停止後,器官都不再具有功能,只能進行眼角膜等組織捐贈。因此,決定器官捐贈的這一刻,很重要,卻很短暫。
破除迷思 植物人不等同腦死
張忠毅理事長進一步說明,不論政治信仰、有無犯罪紀錄,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對於醫師而言都是無比珍貴;因此,簽署器官捐贈意願卡並不會影響後續的就醫與照護。事先簽訂器官捐贈意願卡的意義,在於讓民眾能夠在生前表達自己捐贈器官的意願,如果真的必須走到最後那一刻,家屬才能夠協助完成心願,延續捐贈者生命的力量。
但張理事長特別釐清,植物人是指大腦的功能喪失,但腦幹仍然可以維持正常功能,與腦死是完全不同的。
器官捐贈 愛心接力
器官捐贈協會日前在鹿港舉辦了一年一度的器捐家屬夏令營,該協會自一九九八年舉辦第一屆夏令營開始,至今從無間斷。張理事長表示,因為捐贈者的家屬必然經歷著重大的喪親之痛,因此希望每年帶領大家一起走出戶外,讓感同身受的家屬有一個互相關懷扶持的管道,在彼此的陪伴之下走出傷痛、重建心靈;同時,也讓受捐者能夠在活動中表達他們由衷的感恩,當他們接下器官捐贈、愛心接力的這一棒,會帶著交棒者的生命,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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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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