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林旻柔
今年最受注目的金融大事件,莫過於兆豐銀行美國分行因違反防制洗錢,被美國處分約57億元;加上2018年亞太洗錢防制國際組織將評鑑台灣防制洗錢成果,金管會近來不斷宣導、加強金融業的防制洗錢法規。為防範利用保單洗錢,金管會預定明年1月將新增保單12個疑似洗錢的態樣及新規範,若保險公司發現客戶疑涉利用鉅額保單於短期內進出,則必須通報法務部,若有違規者依法可處60萬至300萬元罰鍰。
對此,金管會表示,法務部明定若超過50萬元的資金流動,就要通報洗錢防制,銀行業、證券業都需比照辦理;對於保險業者而言,鉅額保單就是以一次繳費50萬元作為基準。而金管會預計明年1月將修正保險業應注意洗錢事項,且公布後立即上路,在此之前,則由壽險公會修正自律規範,業者需自主管理以加強防制洗錢。
金管會指出,即將修正的應注意事項,將新增12項疑似洗錢的態樣,大致可分為五大類:一、媒體報導重大事件重要涉案人買保單。二、繳費的資金來源不明或可疑。三、保單異常短進短出買賣,「短進短出」即一次繳納保費50萬元以上並立即解約或保單借款。四、跨境鉅額保單短進短出。五、保險公司自行查核可疑案例;以上都需向法務部通報。此外,未來如有更改要保人、短期更改受益人等情事,或繳費者與保險當事人沒有保險利害關係、投保金額與身分收入相差太大等,也都會被列入警戒範圍之內。
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對於金融業祭出洗錢防制規定,就連洗錢疑慮風險相對低的產險業都不例外。業者表示,今年金管會對於產險業的金檢重點為風控、內稽內控、維護資訊安全等,最近則更重視洗錢防制。明年多數保單保費將調漲一至兩成,預估將對保單銷售造成衝擊,加上明年1月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防制洗錢應注意事項,恐會增加核保作業難度,許多保險業者擔憂明年的保費恐大幅萎縮。不過,因防制洗錢規定有部分與防範道德風險重疊,例如客戶繳交與身分收入不符合的高額保費,保險公司需要做財務核保,未來僅需增加通報程序,對作業程序的衝擊還不致於過大。
註:違反保險本意的保險內容有哪些?請參見保險e聊站:http://forum.i835.com.tw/forum-f6/topic-t288.html
違反保險本意,會被課遺產稅唷!
「昨天我的業務員告訴我,透過保險領取身故理賠,可以不用繳遺產稅給國稅局,是真的嗎?」
依現行的保險法第112條(註1),以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註2),的確是有這類的規定,只要身故理賠金是給付於指定的受益人時(註3),其保險金不得列為被保人的遺產。
不過,在指定受益人之後,其身故理賠金真的都能免於被課遺產稅嗎?除了保單中的受益人與被保人,兩者身故的時間點不同(註4),會有所影響之外,根據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一的實質課稅原則(註5),稽徵機關是可以就疑似規避大量遺產稅的個案做調查,且在法院判決確定後,是可以進行課稅的。
◎ 違反保險本意
保險其作用應是保障並填補其損害,並非以避稅為主要目的,因此,稽徵機關及法院對於其個案,若認定有違反保險本意時,就很有可能被課遺產稅。財政部對此,整理了過去實務上,被法院判決依據實質課稅原則,對身故保險金課遺產稅的案例(註6),從案例中可歸納出幾個特點:
投保時間:短期、密集
投保身分:高齡、重病或帶病、舉債
投保內容:躉繳、鉅額、保險費用等於或高於保險給付金額
若符合上述幾個特點,較容易被認定違反保險本意。舉例來說,高齡七十幾歲的老人家,投保鉅額保險,投保動機就有可議的空間;壽險保障的目的,主要是避免在承擔家庭責任時過早死亡,但老人家的家庭責任已逐步減輕,而投保額度是千萬到億元以上,且多為躉繳,就可能被判為違反保險本意。
不過,幾歲才算高齡投保、多少金額是鉅額投保、什麼樣的頻率是密集投保…等等,這些都尚無明確的法令規範其標準,因此,許多仍是以個案處理。
835小編提醒,保險業務員的自律規範有提到,「業務員不得藉由節稅、存款等各式名義來招攬保戶!」主要是因為,保險的目的是提供保障,並非以避稅為前提去投保。以身故理賠金來說,家屬在失去經濟來源收入時,能夠利用這筆錢得到保障,法源才不將此列為遺產來課稅,因此,保險最好還是要以保障為前提做規劃唷!
註1: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所指定的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註2: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不計入遺產總額。
註3:好文回顧→「填不填受益人,結果大不同」
註4:好文回顧→「填了受益人,就不會被列為遺產嗎?」
註5: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6: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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