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阿立(化名),在畢業前擅自攜帶電腦入校違反校規,查獲後又態度不佳頂撞師長,國防大學最終以操行成績不及格為由退學;儘管衛福部認定該校歧視事實明確,要求予以復學,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聯合國愛滋病組織來信關切
疾管署慢性病防治組組長黃彥芳指出,關於愛滋感染者就學權益案,近期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來信表達關切,信中肯定台灣消除歧視的努力,並重申「國際愛滋與人權指導方針」中保障愛滋病患就學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最後提供美國、印度、肯亞、斯里蘭卡關於愛滋病患就學權的判決。
3次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黃彥芳組長進一步說明,本案法院僅觸及退學處分的程序管轄,並未討論實質歧視問題。該署已於今年5月正式提起上訴,並於7月中再次遞狀要求法院正視歧視問題。近期聯合國關切,該署將第3次向最高行政法院遞狀,對抗歧視捍衛人權,避免台灣成為人權運動及愛滋防治國際負面教材。
社會不得歧視愛滋病
黃彥芳組長強調,愛滋病與B型肝炎、C型肝炎一樣,同樣透過性行為與血液傳染,不會因一般日常生活行為造成感染,且現代醫療已可有效控制愛滋病病毒,社會應給予病患更多關懷,應予尊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2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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