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詐騙最好賺,十七歲少年先當詐騙集團車手,認為太好嫌,和另六位車手共七人,自組詐騙集團行騙,烏日警分局布線很久,聯合台南市刑警大隊,於佈線調查多日後,在十六日逮捕劉姓詐騙集團七人,共計查扣被害人印章、存摺、提款明細表及贓款合計新臺幣約790萬元等贓證物,警方依法帶案偵辦,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劉姓車手頭(臺中市人)年僅17歲,係與張姓車手、黃姓車手等七名車手組成詐騙集團,由劉姓少年擔任犯罪集團提款車手頭(負責收取證人取得詐騙之款項),指揮旗下車手撥打詐騙電話謊稱被害人身份證、健保卡遭冒用,需交付金額或存摺、印章予警方保管,藉以詐騙被害人金額,被烏日分局偵查隊緝獲,當場查獲被害人交付之印章、存摺及贓款合計新臺幣788萬9955元等。
劉姓車手頭與旗下車手經逮捕到案時原先矢口否認,經警方突破心防,始於警訊時坦承犯行不諱,供稱每提領新臺幣10萬元即可抽500元,平時以通訊軟體互通消息,劉姓車手集團皆為16歲~20歲不等之年輕人,遭警方查獲後才後悔莫及,警方亦感嘆其浪費青春時光不學好,真是「歹路不可行!」,訊後烏日分局偵查隊依詐欺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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