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產婦三月中到瑞祥婦幼醫院產下一子,男嬰生產時腦部缺氧過久,恐終身癱瘓,院方告知是因胎盤早期剝離導致,醫療過程無疏失,家屬為釐清原因請醫院將胎盤檢體送驗,醫院告知生產後第七天已送出,家屬卻查出院方拖到第十天才送驗,因而起疑,自費將檢體轉送三總檢驗,結果報告卻寫明醫院送檢胎盤DNA與產婦不符。家屬指控醫院掉包檢體,提告醫院及負責人業務過失傷人、偽造文書,求償三千萬元。
瑞祥婦幼醫院昨發聲明稱,因胎盤屬於醫療廢棄物,依規定要集中統一銷毀,家屬在事發後六天才要求檢驗,無法從外觀辨識,以致有行政疏失,但院方無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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