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新榮國小驚傳校方縱容教師霸凌學童 桃市議員籲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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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新榮國小驚傳校方縱容教師霸凌學童 桃市議員籲嚴懲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小驚傳一位謝姓老師長期霸凌學童事件,桃園市議員黃敬平29日上午聯合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家興議員、梁為超議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批評校方包庇學校,任由該名老師「為惡」長達一年,要求市府教育局嚴查嚴辦,不要讓桃園杏壇再有這樣的老師存在,同時也要加強輔導受害學生,不要讓學生長期處在恐怖陰影中。

針對該起議員揭發的「老師霸凌學生」事件,教育局表示該名老師確實屬於輔導管教失當,教育局已做成下列處置,1.立即將該名老師調離現職。2.該名老師係屬代課教師,聘約間到7月2日,此期間將不傳任教,改以兼任行政業務。3. 責成校方深入調查,並依情節輕重透過教評會做適度懲處,不排除予以停聘。4.立即進行受害學生心裡輔導。5.在學校處理期間內是否有違程序,將會同校方加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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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敬平說,學生家長向學校及教育局反映,卻一直沒有獲得改善和解決,乃透過學生「自行蒐證」,在上課期間予以錄音,發現該名老師上課都在罵學生,曾有一天5節課罵了4節課,搞不清楚該名謝姓老師究竟是在上課還是在罵人。

黃敬平表示,接獲家長陳情後,緊急安排隔日與家長開會當面了解,發現家長並非第一次反映,而是上學期就已經跟校方溝通希望老師能改善教學方式,但經過近一年的時間,家長詢問孩童在校狀況,才知道老師依然故我,並且罔顧學生受教權益。

李家興說,教師本應給學童充分的關愛、豐富的知能與學識,但該老師教學模式卻與教育精神背道而馳,家長求助無門,才會聯繫議員請求協助。

梁為超表示,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老師把學生關到陽台,學生會不會因此而發生意外,他對於校安及學生受教權的態度是零容忍,因此,校方一定要針對這方面進行深入調查與懲處。

對於該名老師學生關進陽台及不准下課上廁所的行為,黃敬平質疑是否構成了刑法302條的「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列席的法務局人員則認為,謝姓老師以教育目的、維持秩序而做出的行為,並沒有所謂的犯意,應該不致於犯刑法302條,但不排除不當管教的行為。

三位議員指出,學生家長去年就已陳情檢舉,校方卻放任不管,要求教育局在處理此案時一併嚴懲校方失職人員。

教育局表示,去年10月間學生家長就向學校檢舉,但因沒有證據,校方透過訪談、巡察及觀課等方式進行了解,但都無實據。今年2月間又透過班親會與學生家長溝通,但都未被家長接受。教育局是在3月份接獲家長檢舉,督學也親自到校調查了解,直到4月27日家長提出錄音帶佐證,教育局立即在28日要求學校撤換該名老師。

最後更新時間:2016-04-2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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