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執行垃圾強制分類 5/1起將實施破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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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執行垃圾強制分類 5/1起將實施破袋檢查

記者賴子瑄/台南報導

台南市民要注意落實垃圾分類,台南市政府於5月1日開始告發處1200至6000元罰鍰。為了建構低碳城市,使資源永續利用,將對全市323條收運路線、學校、公民營市場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實施破袋檢查,針對未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廚餘分類排出者予以勸導,請市民朋友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針對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環保局提出說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將垃圾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3大類。本市自今(105)年4月1日起加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作業,民眾排出垃圾時,只要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物」及三大類,各打包成一大袋。一般垃圾交由垃圾車收運,廚餘投入垃圾車隨車廚餘桶,資源回收物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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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及垃圾減量,本局擬定試辦計畫規劃100戶以上之社區住宅由本局前往協助佈桶,試辦生、熟廚餘分開收運,後續將評估成效並建構完善堆肥程序後,才會全面推動生、熟廚餘分開收運。未達100戶以上社區大樓若需廚餘回收桶可洽本局各區隊協助評估佈桶或交由線上垃圾車收運。


另有關今(105)年5月1日起將針對垃圾分類不確實之民眾進行處分,處罰並非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習慣,若民眾有部分垃圾未分類,在垃圾還沒丟到垃圾車之前,環保局都會先勸導民眾,請民眾當場做好分類後再丟,除非民眾拒不分類,強行將未分類之垃圾包丟進垃圾車,才會予以處分。沿線隨車稽查人員將破袋以不妨礙民眾排出、垃圾收運為前提,若民眾不接受宣導、勸導強行將未分類之垃圾投入垃圾車才會告發處分。

該局仍續加強宣導分類、排出方式,也要求清潔隊員、稽查人員有良好的服務態度,協助民眾共同完成垃圾分類排出工作。

環保局呼籲民眾配合一起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以延長焚化廠及掩埋場的使用年限。如果我們能多用一點心,做好垃圾分類,提倡垃圾不落地,就可以讓地球環境更整潔,讓台南環境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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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4-2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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