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新社水權爭議 立委江啟臣召開協調會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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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新社水權爭議 立委江啟臣召開協調會因應 

記者黃玉鼎/新社報導

新社區傳出水權爭議,立委江啟臣邀集農委會、種苗場、市府及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針對白冷圳灌溉井、蓄水池用地租用及水權管理問題召開協調會;決議依照「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若水源水量不足時,民生用水可調撥農業用水使用。

新社地區水權糾紛,主因是自來水公司在種苗改良繁殖場苗圃內的深水井,並沒有取得水權,且水井土地、設施產權糾葛不清,以及農業用水與民生用水的適法性問題。立委江啟臣接獲民眾陳情後,於二十八日邀集農委會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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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立委江啟臣邀集農委會、種苗場、市府及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協調新社區水權問題。(記者黃玉鼎攝)


協調會中決議,依照「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若民生用水於水量水源不足時,可調撥農業用水使用。請行政單位先釐清水權與用地權責行政規範,且在新深水井尚未完成前,以當地民生用水為優先,續用原深水井,解決目前僵局。

新社水源問題可追朔到當年九二一地震時,當時因供給新社區的白冷圳水水線管路受損,無法從和平引水至新社供給使用;自來水公司向農田水利會商借深水井以供應民生用水,然而在約期屆滿前,自來水公司仍遲遲未取得新水源。

立委江啟臣表示,水權爭議有其歷史因素,然而民生用水攸關地方居民的生活,相關單位應以民生用水為考量,且按照經濟部「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若民生用水於水量水源不足時,可調撥農業用水使用。應可以解決其行政窒礙之處,行政單位應站在民眾立場設想,拋開本位主義。

經過各方協調之後,行政單位將依照作業要點,先釐清水權與用地權責行政規範並自行協調,且請自來水公司加快尋覓、建設新深水井的進度,在新水源尚未完成前,續用原種苗改良繁殖場苗圃內深水井。

最後更新時間:2016-04-29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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