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失智長輩者請注意! 保障老年失智者權益──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記者: 貓頭鷹出版
健康醫療 | | 觀看數:0
家有失智長輩者請注意! 保障老年失智者權益──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

 

 

 

 

 

 

根據內政部102年統計,台灣65歲以上人口達260萬人,約占總人口數的11.3%,顯見台灣已正式邁向高齡化社會。而高齡化社會第一個要面對的,就是健康問題,尤其是近年來國人特別重視的「失智症」。

大部分的「輕度」失智症患者,在生活上多能自理,但是判斷力卻會下降,若遇上近年來常見的詐騙集團,可能會因此受騙上當;甚至也曾有過被親人非法轉移財產,進而失去生活依靠的案例。

是故,為了保障輕、中度失智者的權益,立法院於民國97年通過民法修正案,將「禁治產宣告」改名為「監護宣告」,並增設「輔助宣告」制度,限制輕、 中度失智者,需在輔助人同意下才能從事某些行為(例如辦信用卡、當保證人等),且聲請監護的家屬範圍也擴大至四等親內(堂表兄弟姊妹)。此外,最近一年內 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也都可以幫忙申請,以保障失智者權益,還可減輕其家人心理上負擔,因為不用擔心會有「不明債務」 的產生。

以上內容摘自《好命到終老:預立醫囑、安寧緩和、遺物遺產,善終指引完全指南(貼心附贈「以防萬一筆記本」)》 2014年1月24日關懷上市

 

如何辦理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點擊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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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5-03-1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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