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晚間9時51分,國道3號南向65公里處發生一起四車連環追撞事故,肇事原因疑似為42歲廖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此次事故所幸僅造成一人受傷,傷者為58歲羅姓男子,已被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接受治療。
▲國道3號南向65公里處昨晚發生四車連環撞車禍。(圖/警方提供)
根據國道警方的調查,事故發生在國道3號南向65公里大溪路段,當時42歲的廖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此路段,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導致其車輛撞上前方由58歲羅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羅男的車輛因撞擊力道,再次撞上前方由43歲姜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最終姜男的車輛又撞上了45歲邱姓女子駕駛的車輛,形成四車連環追撞的局面,從畫面可以看到黑色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近乎全爛。
事故發生後,國道警方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並在晚間10時44分排除現場障礙,恢復交通秩序。事故現場僅有羅姓男子受傷,主要為胸頸部擦挫傷,救護車迅速趕到現場,並將羅男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其他三名駕駛均無大礙,且經警方檢查,四名駕駛均無飲酒情事。
國道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呼籲應遵守交通規則,強調高速公路上最常見的肇事原因之一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民眾應依速限行車,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避免疲勞駕駛。此外,遇到車流回堵時,應開啓危險警示燈以警示後方車輛,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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