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出生老年金少領1個月?婦嘆「被延後1個月」 勞保局出面解釋

記者: 曾亭皓
股市理財 | | 觀看數:0
2/29出生老年金少領1個月?婦嘆「被延後1個月」 勞保局出面解釋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灣有超過1.6萬人在229號出生,以台灣2300萬的人口比例來看仍屬非常少數,不過沒想到這「每4年才有1天」的日子,竟會影響到老年金領取權利。近日台中一名60歲婦人提出陳情,表示自己在向勞保局遞出申請領取老年年金後,發現公部門的電腦系統沒有2月29日,導致她的申請日期被調整為3月1日,領錢的日期被順延一個月,擔心恐少領1個月的錢。

▲陳女嘆與她原本預期在3月底前入帳的時程有所出入。(示意圖/shutterstock

綜合媒體報導,台中陳小姐出生於1964年的2月29日,她在今年2月15日將滿60歲之際,向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遞出申請領取老年年金。然而,由於公部門的電腦系統並未設定2月29日,陳小姐的申請日期被調整為3月1日,導致她的年金給付時間被延後一個月。

陳小姐在2月21日收到勞保局的簡訊,告知她如果審核通過,年金將於次月底入帳並按月發給。不過到了3月底,陳小姐的銀行帳戶仍未收到年金。直到4月底,她才收到勞保局的公文,說明自3月起,每月在次月底前發給老年年金給付。這與她原本預期在2月29日申請生效、3月底前入帳的時程有所出入。

▲陳小姐向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詢問,卻被告知「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示意圖/shutterstock

對此,陳小姐向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詢問,卻被告知「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故以次日3月1日代替」。對於陳小姐質疑將因此少領一個月的給付,辦事處以「這是台北核定的」,要她打電話問台北本局。

然而,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解釋,陳小姐的法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齡為65歲,也就是118年才能領。由於118年是平年,沒有2月29日,所以依照民法、內政部的函釋,假設法定請領年份非潤年,就直接以3月1日作為年滿起算日。劉秀玲強調,並不是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而是該民眾原本就該是3月起具備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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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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