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市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館打球時,不慎踩到一隻流浪貓而重摔,導致右腳嚴重骨折,被確定為「十級傷殘」,男子隨後將羽毛球館及貓咪的投餵者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投餵者需賠償該男子2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6萬元),判決結果引發社會熱議。
▲上海男子打羽球時踩到流浪貓摔至十級傷殘,怒告投餵者並獲賠24萬人民幣。(示意圖/ENews資料庫)
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4月20日,上海一名吳姓男子捲毛(化名)和同事們相約到閔行區一間羽毛球館打球,期間他奮力跳起打出殺球,落地時不幸踩到一隻流浪貓的腹部,當場重摔在地。捲毛被送醫治療後,被診斷為右腳腓骨及踝關節骨折,並被鑑定為十級傷殘。事後,捲毛發現這隻貓是羽毛球館員工華哥(化名)平時投餵的流浪貓,於是以羽毛球館及華哥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為由,提告求償醫療費、賠償金、撫慰金等共35萬1062.7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5萬元)。
對此,羽毛球館辯稱,當時現場並無貓,也沒有看到捲毛是因為踩到貓而跌倒;而華哥則表示,他只是有投餵流浪貓的習慣,並非該貓的飼主,無法管控流浪貓的行為。同時,他還強調,捲毛是因劇烈運動產生的身體損害,本身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貓確實由華哥負責餵養,構成飼養關係,需承做出賠償。(示意圖/123RF)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多名證人陳述,捲毛的確是踩到貓才跌倒,且華哥確實會在廁所門口固定投餵流浪貓,還曾帶貓去洗澡、看病,因此認定流浪貓與華哥構成飼養關係,而羽毛球館有保障顧客安全的義務,卻疏於管理。因此,扣除捲毛提出的不合理項目後,判定華哥應承擔捲毛的醫療費、殘障賠償金等共計24萬198元人民幣,而羽毛球館則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補足拿不出的金額並可向華哥追償。
新聞曝光後,網友看法不一,就有網友認為「這個判決挺合理~要是真愛,就帶回家好好餵食並對其行為負責」、「槽點太多….所以萬惡之源是養貓後拋棄的那個人」、「其實就是球館工作人員餵養在工作場所的寵物吧,已經不算流浪貓了,十級傷殘搜了一下還挺嚴重,事實重於形式,養了就要負責沒毛病」、「保護愛心的同時 也要規範救助行為」,但也有不少人關心貓咪的情況「貓被踩了一腳肚子,咋樣了...」、「那隻被踩到肚子的可憐小貓怎麼樣了? 沒人關心嗎?」、「那如果貓貓被踩死了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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