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然母法已經實施近一年,但部分子法仍有上路緩衝期。其中,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的規範,將於今年3月22日正式實施。臺東縣衛生局表示,由於市面上仍有大量已經製造完成的菸品,因此無法立即禁止舊包裝菸品的販售,但將於3月22日後強力執法,並提醒縣內業者不得再販售舊包裝菸品,違者將被處以1萬元至5萬元的罰鍰。
▲ 菸盒警示圖文加大50%,3/22上路。(圖/臺東縣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強調菸盒警示圖文的重要性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上標示健康危害警示。臺東縣衛生局指出,「警示圖文」已被視為是一種與吸菸者重要的健康溝通媒介。以一天吸一包菸的吸菸者來說,一天至少接觸20次警示圖文,一年就有超過7000次以上的頻率,可以接觸到菸盒上面的健康訊息。
菸品圖文標示不符最高罰500萬
衛生局孫國平局長提到,目前菸盒上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共8則,涵蓋不同對象,並提供戒菸專線0800-636363之訊息。如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2項、第3項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低於50%及標示之方式、內容或位置之規定,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並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孫國平局長強調,業者應遵守法規,避免違法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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