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廣州法院審理了一起糾紛案件,一位謝姓小學女教師在產假結束後申請復職,卻被學校調職為清潔工,引發社會關注。謝老師對此表示不同意,並將學校告上法庭。經過審理,法院認定學校違反女性勞工權益保障,判決學校須賠償謝老師約台幣2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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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導,謝老師於2014年5月12日起在廣州一所小學擔任教師,並與學校簽訂書面聘用合約。2020年底,她因生產向學校申請產假和哺乳假,產假於2021年3月30日結束,哺乳假則於2021年9月7日結束。
然而,謝老師在產假結束後向學校提交復職申請,卻被學校以「無教師崗位」為由,安排她調至校園門衛和清潔工崗位。對此,謝老師明確表示不同意,並在2021年3月31日至7月10日期間,選擇未出勤。2021年6月15日,學校向謝老師表示,其勞動合約將於2021年7月10日到期,並決定不再續簽。對此,謝老師透過勞動仲裁,將學校告上法院,要求學校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和拖欠的工資。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學校在處理謝老師的勞動關係上存在違法行為,因此判決學校須賠償謝老師約台幣25.8萬元。此案件再次提醒社會,尊重和保護女性勞工的權益是每一個用人單位應該遵守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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