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族看中一間房子後,會下「斡旋金」委託房仲業務代為與賣方議價,最後卻可能因為「屋主不急、屋主不缺錢」而沒談成,讓人相當無奈。對此,資深房仲搖頭直言,許多人一聽到「不缺錢」這句話就很不是滋味,恐令人感到有些囂張,甚至會淪為過度曲解語意。
▲ 資深房仲直言,許多人一聽到「不缺錢」這句話就很不是滋味,恐令人感到有些囂張,甚至會淪為過度曲解語意。(示意圖/ENews)
林姓房仲在臉書專頁「Lin's竹北房產筆記_品揚的竹北房產交流網」發文提到,就算房仲沒有惡意,但買房族一聽到「屋主不急、屋主不缺錢」時,內心就很不是滋味,會覺得房仲沒有盡力去幫忙談,也會覺得屋主姿態甚高、擺明是欺負人。
林姓房仲解釋,既然屋主把房子拿出來賣,一定有售屋動機,像是要換屋、投資、資產移轉、分財產、移民、創業、籌措醫藥費等,意味著屋主需要用錢,但關鍵就在於屋主賣屋的急迫程度,若急於用錢,可能會以行情價把房子處理掉;若沒有急於用錢,屋主就寧可花一些時間成本、利息管理費成本,去等一個理想價,「即便等了3個月、半年,最後發現還是只能以實登行情出脫,屋主也甘願,畢竟這是他親自試過的結果」。
林姓房仲強調,屋主對於價格的堅持程度,很大部份取決於對資金運用的急迫性,而買方也一樣,「若買方不具有剛性需求,例如結婚生子、學區、被房東逼上絕路等,買方也是會把『我不急』掛在嘴邊,至於說出『我不急』後,最後是『屋主少賺』還是『買方多付』,這就結果論了,盈虧自負」,但可以確定的是,「本多終勝」是不變的道理。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