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近10年!LG控「台灣2面板大廠」壟斷LCD價格 判賠7.9億元

記者: 曾亭皓
職場情報 | | 觀看數:0
纏訟近10年!LG控「台灣2面板大廠」壟斷LCD價格 判賠7.9億元

台灣的兩大面板製造商,友達光電和瀚宇彩晶,近日被南韓法院判決,因涉及壟斷液晶面板(LCD)價格,需向南韓樂金電子(LG)支付總計328億韓元(約新台幣7.9億元)的賠償金。若加上延遲利息,總賠償金額將高達604.7億韓元(約新台幣14.39億元)。

▲友達光電和瀚宇彩晶因壟斷LCD價格遭南韓法院判賠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韓國LG電子於2014年對台灣LCD面板大廠「友達光電」和「瀚宇彩晶」提損害賠償告訴。綜合外媒報導,根據法院的判決,友達光電需支付291億韓元(約新台幣6.53億元);瀚宇彩晶則需支付37.9億韓元(約新台幣8504萬元)。加上延遲利息,友達的賠償金額將達到535億韓元(約新台幣12億元),瀚宇彩晶則需賠償69.7億韓元(約新台幣1.56億元)。

此案源於2001年至2006年期間,友達光電和其他9家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和分銷商,每月在台灣舉行至少一次的「水晶會議」,在會議中針對LCD面板製品的價格進行協議。南韓法院認為,這些業者透過多國間會議,討論維持或提高TFT-LCD主要商品價格、進行最低目標價格協議等行為,不當減少或限制製品供給市場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

友達光電和瀚宇彩晶對此判決表示,此案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並將提出上訴。友達光電指出,南韓LG電子及其海外子公司多年前在南韓法院,對包括友達在內的若干台灣LCD製造商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超額支付並請求損害賠償。該案為2006年已結束的LCD反托拉斯案的衍生民事訴訟案,原告於2014年提起告訴,至今已持續近十年。友達將於確認判決理由並諮詢律師後,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上訴。瀚宇彩晶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於收到後持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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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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