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不可以隨便借人!近日中國江西一起交通意外引起熱議,一名胡姓男子出於好意將愛車借給朋友去載人,沒想到途中發生車禍,最終導致後座乘客變成植物人。法院調查後,不僅對肇事駕駛開罰,同樣對出借車輛的胡男一併開罰。
▲中國一男因為借車給朋友發生車禍,自己也有連帶責任。(示意圖/shutterstock)
回顧這起事件,一天彭男向胡男借車載黃姓同事,沒想到卻在接送上班的途中發生嚴重車禍,導致黃姓同事重傷成植物人。經調查,肇事原因是彭男違反了右側通行規定,因此需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不過,因彭男與黃姓同事的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共識,以至於黃姓同事的家人只好將彭男告上法院。
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發現胡男的車輛未進行年檢且未購買保險,還將此車輛借給彭某,法官認為胡男也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彭男駕駛未年檢且未購保險的車輛上路,並違反交通規定,與胡男有同等責任。
考慮到彭男是出於好意無償接送黃同事上班,法院決定可以依法減輕彭男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胡男需賠償黃同事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9萬元),而彭男需賠償黃同事4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2萬元)。此案件再次提醒公眾,「好意同乘」雖然是一種善意施惠、助人為樂的行為,但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可能會導致無償搭乘人受到傷害,並可能減輕機動車駕駛員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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